在邓先生提供的消费凭证上显示共收取服务费36元。东北网记者 张隽珊 摄
东北网3月15日讯 (记者 张隽珊)15日,3.15消费者权益日活动在哈市举行。消费者拿着餐饮消费凭证前来维权,投诉小豆倌粗粮老菜馆和百年嘉源酒店收取服务费和餐位费。
据邓先生介绍,13日,邓先生一家人到位于哈市道里区经纬十一道街的小豆倌粗粮老菜馆用餐,消费账单上显示结算589元。当时,我让亲戚去算的账,回到家才发现账单上有一项服务费,每人2元,18个人共收费36元。邓先生表示,饭店的人并没有提前告知要收取服务费,新消法也叫停了收取开瓶费、餐位费等霸王条款。执法人员将邓先生反映的情况进行记录,并告知尽快核实处理。
同时,消费者曹先生也投诉类似情况。据了解,9日晚,曹先生一行在位于南岗区黄河路223号的百年嘉源酒店用餐,结账时账单上收取每人3元餐位费,15个人共收费45元。执法人员联系商家核实情癫痫的急救方法况。商家表示退还曹先生45元癫痫病餐位费,向执法部门提交守法经营承诺书。
据悉,《黑龙江省消济南癫痫病*医院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店堂告示等方式设定收取餐位费、开瓶费、消毒餐具费、包房很低消费,不得任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不得做出单方享有解释权或者很终解释权等规定。